二十四章

    企者不久,
    嚴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跂者不立」,王弼作「企者不立」。
    羅振玉曰:「企」,釋文:「河上作『豉』。」案「豉」殆「跂」字之訛。御注、廣明二本亦作「跂」。廣明本此上有「喘者不久」句。
    吳雲二百蘭亭齋金石記校廣明本云:諸本皆無「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孫曰:此幢存字無幾,中惟「喘者不文」句(謙之案「文」字為「久」字之誤),為今世所傳板本及他石刻所無。
    謙之案:館本、遂州本全句正作「喘者不久」。「喘」,說文云:「疾息也。」又「企」與「跂」古通用。莊子秋水篇「掇而不跂」,釋文:「跂,一作企。」庚桑楚「人見其跂」,古鈔卷子本作「企」。又文選江賦李善注:「企與跂同。」是河上本作「跂」,即「企」也。漢書高帝紀顏注曰:「企謂舉足而竦身。」玉篇:「跂,〈足虚〉豉切。有跂踵國,其人行,腳跟不著地。」字林:「企,舉踵也。」二字義亦同。
{大于}者不行,
    嚴可均曰:「夅者」,各本作「〈足{大于}〉者」。按當是「夅者」。
    魏稼孫曰:「{大于}者」,「{大于}」原刻偏右,疑是「〈足{大于}〉」字失刻左半。嚴作「 」,謂當是「夅」,甚誤。
    謙之案:「 」與「跨」同。玉篇夂部出「 」字:口化、口瓦二切,跨步也,與跨同。」說文「跨,渡也」,段玉裁曰:「謂大其兩股間,以有所越也。」又室町本上二句作「跂者不立,跂者不行」,「跂」字重,有誤。
    自見不明,自是不彰,自伐无功,自矜不長。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自見」下有「者」字,下四句皆然。
    魏稼孫曰:御注「見」下有「者」字,下三句無。
    謙之案:文選奏彈王源文注引無二「者」字。又館本、遂州本「自伐」作「自饒」。
    其在道,曰餘食贅行,
    嚴可均曰:「其在道」,王弼作「其在道也」,御注、河上作「其於道也」。
    謙之案:「贅」字,館本、遂州本作「餟」,非。方言十二:「餟,餽也。」字林:「餟,以酒沃也,祭也。」「餟行」無義,蓋音近而誤。
    王道曰:「行」當作「形」。「贅形」,形之附贅者,駢拇之類。
    易順鼎曰:「行」疑通作「形」,「贅形」即王注所云「肬贅」。肬贅可言形,不可言行也。列子湯問篇「太形、王屋二山」,張湛注:「形當作行。」是古書「行」「形」固有通用者。
    莊錫昌曰:按唐李約道德真經新注:「如食之殘,如形之剩肉也。」宋林希逸道德真經口義曰:「食之餘棄,形之贅疣,人必惡之。」宋陳景元道德真經藏室纂微篇:「猶棄餘之食,適使人惡;附贅之形,適使人醜。」是三書皆以「行」為「形」。
    謙之案:「行」讀作「形」,是也。莊子駢拇篇:「附贅縣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贅」,廣雅云:「疣也。」釋名云「橫生一肉,屬著體也。一云瘤結也。」「縣」字,一切經音義二十、文選陳孔彰為袁紹檄豫州文注並引作「懸」。附贅懸疣出乎形,故曰贅形。「贅行」當讀作「贅形」,古字通。
    高亨曰:余疑「行」當作「衣」,古文「衣」作 ,「行」作 ,形近而訛。法言問道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則不贅虧矣」,司馬光注:「有餘曰贅,不足曰虧。」是贅亦餘也。餘食、贅衣猶言餘食、餘衣。食有餘則飢者惡之,衣有餘則寒者惡之,故曰「物或惡之」,此今諺所謂「一家飽煖千家怨」也。
    謙之案:高說甚辨,但改字解經,難以使人致信,且以「贅衣」連文,非即餘衣義。廣韻霽部「贅」下云:「贅衣,官名也。」其不可與「餘食」對文也甚明。
    物或有惡之,故有道不處。
    嚴可均曰:「物或有惡之」,各本無「有」字。「故有道不處」,御注、王弼「道」下有「者」字,河上有「者」字,句末有「也」字。
    謙之案:「或」下「有」字,各本無。館本、遂州本「有」下無「或」字。廣雅釋詁一:「或,有也。」知「或」、「有」古通,其中必有一字衍,疑此「有」字乃「醜」字一音之轉。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五引古老子有「醜」字,作 。又案司馬光注:「是皆外競而內亡者也。如棄餘之食,適使人惡;附贅之形,適使人醜。」「醜」「惡」對。疑司馬所見本正作「物或醜惡之」為句。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行、明、彰、功、長、行韻(陽、東通韻,功協音光),惡、處韻(魚部,處,去聲)。姚文田同,鄧廷楨未及「功」字。案行、明、彰、長,陽部,功,東部,此陽、東通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二字,館本注云「卅一字」,按卅乃 之誤。河上本、傅本四十八字,王、范本四十七字。河上題「苦恩第二十四」,王本題「二十四章」,范本題「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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