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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著名家教选介(四):朱子治家格言·朱子家训(2)

朱子家训

朱熹

【原文】

君之所贵者,仁〔1〕也。臣之所贵者,忠也。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兄之所贵者,友〔2〕也。弟之所贵者,恭〔3〕也。夫之所贵者,和〔4〕也。妇之所贵者,柔〔5〕也。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

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慎勿谈人之短,切莫矜〔6〕己之长。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随所遇而安之。

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人有大过,以理而谕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

处世无私仇,治家无私法。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勿称忿而报横逆〔7〕,勿非礼而害物命。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

诗书不可不读,礼义不可不知。子孙不可不教,童仆不可不恤〔8〕。斯文不可不敬,患难不可不扶。守我之分者,礼也;听我之命者,天也。人能如是,天必相之。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可不慎哉。

【注释】

〔1〕仁:儒家主张的最高道德典范。按孟子的解释,“仁者,爱人”

〔2〕友:哥哥对弟弟要有爱。

〔3〕恭:弟弟对哥哥要恭敬。

〔4〕和:丈夫对妻子要和气。

〔5〕柔:妻子对丈夫要温顺。

〔6〕矜〔jīn〕:自大,自夸。

〔7〕称忿而报横逆:因为愤怒对人蛮不讲理;横逆,不按事理办事。

〔8〕童仆不可不恤:童仆,家童,仆人;恤,体恤,关爱。

【译文】

当国君所珍贵的是“仁”,爱护人民。当人臣所珍贵的是“忠”,忠君爱国。

当父亲所珍贵的是“慈”,疼爱子女。当儿子所珍贵的是“孝”,孝顺父母。

当兄长所珍贵的是“友”,爱护弟弟。当弟弟所珍贵的是“恭”,尊敬兄长。

当丈夫所珍贵的是“和”,对妻子和睦。当妻子所珍贵的是“柔”,对丈夫温顺。

侍奉师长要有礼貌,交朋友应当重视信用。

遇见老人要尊敬,遇见小孩要爱护。

有德行的人,即使年纪比我小,我一定尊敬他。品行不端的人,即使年纪比我大,我一定远离他。

不要随便议论别人的缺点;切莫夸耀自己的长处。

对有仇隙的人,用讲事实摆道理的办法来解除仇隙。对埋怨自己的人,用坦诚正直的态度来对待他。不论是得意或顺意或困难逆境,都要平静安详,不动感情。

别人有小过失,要谅解容忍!别人有大错误,要按道理劝导帮助他。

不要因为是细小的好事就不去做,不要因为是细小的坏事就去做。

别人做了坏事,应该帮助他改过,不要宣扬他的恶行。别人做了好事,应该多加表扬。

待人办事没有私人仇怨,治理家务不要另立私法。

不要做损人利己的事,不要妒忌贤才和嫉视有能力的人。

不要因为愤怒对人蛮不讲理,不要违反正当事理而随便伤害动物的生命。

不要接受不义的财物,遇到合理的事物要拥护。

不可不勤读诗书,不可不懂得礼义。

子孙一定要教育,对家童仆人童仆一定要体恤关爱。

一定要尊敬有德行有学识的人,一定要扶助有困难的人。

这些都是做人应该懂得的道理,每个人尽本分去做才符合“礼”的标准。这样做也就完成天地万物赋予我们的使命,顺乎“天命”的道理法则。

【简评】

朱熹(1130—1200),南宋徽州婺源人(今江西婺源),行五十二,小名沋郎,小字季延,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又称紫阳先生、考亭先生、沧州病叟、云谷老人,谥文,又称朱文公,南宋理学家,理学集大成者,尊称朱子。朱熹家境穷困,自小聪颖,弱冠及第,中绍兴十八年进士,历高、孝、光、宁四朝。于建阳云谷结草堂名“晦庵”,在此讲学,世称“考亭学派”,承北宋周敦颐与二程学说,创立宋代研究哲理的学风,称为理学。其著作甚多,辑定《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四书作为教本。

朱熹也是一位出色的教育家。他在总结前人教育经验和自己教育实践的基础上,基于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的初步认识,把一个人的教育分成“小学”和“大学”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阶段,并提出了两者不同的教育任务、内容和方法。朱熹认为8~15岁为小学教育阶段,其任务是培养“圣贤坯璞”。鉴于小学儿童“智识未开”,思维能力薄弱,因此他提出小学教育的内容是“学其事”,主张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具体行事,懂得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养成一定的行为习惯,学习初步的文化知识技能。在教育方法上,朱熹强调先入为主,及早施教;要力求形象、生动,能激发兴趣;以《须知》、《学规》的形式培养儿童道德行为习惯。朱熹认为15岁以后大学教育,其任务是在“坯璞”的基础上再“加光饰”,把他们培养成为国家所需要的人才。与重在“教事”的小学教育不同,大学教育内容的重点是“教理”,即重在探究“事物之所以然”。对于大学教育方法,朱熹一是重视自学,二是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相互交流。朱熹关于小学和大学教育的见解,为中国古代教育思想增添了新鲜的内容。

《朱子家训》则是童蒙教育的范本。全文三百余字,精辟阐明了修身治家之道,被尊为千古“治家之经”。朱熹著作众多,《朱子家训》是他关于治家方面的一篇重要著作。全篇精炼地涵盖了个人在家庭和社会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文句工整对仗,言辞清晰流畅,具有极强的感召力和深厚的人生智慧。流传较广,影响远大。

《朱子家训》的主要内容有:

要求夫妻关系要和睦。夫妻关系是家庭的核心与基石。“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夫和妇柔是夫妻相爱的关键。所谓“和”,即喜、怒、哀、乐表现出来时,不走极端,保持心平气和的理智。所谓“柔”,即柔顺温和。夫和妇柔,就会相亲相爱,夫妻出现矛盾就会很容易化解。

强调兄弟之间要友爱。兄弟之间不能因为一些小事而反目成仇,骨肉相残,大动干戈。他出“兄之所贵者,友也;弟之所贵者,恭也。”所谓“友”,就是要友爱,互相帮助,患难与共。“恭”则是指尊敬、谦恭。“友”“恭”是兄弟姐妹之间团结的根基,如果连自己的同胞手足都不友爱、不团结,谈何友爱、团结其他人呢?

总之,朱熹《家训》从“慈、教、孝、友、恭、和、柔”诸方面对父子、兄弟、夫妻之间伦理道德关系做了重要论述,指出每个人在家庭中应尽的道德责任和相应的角色义务,构建了彼此关怀、相亲和睦的理想家庭图景。这些合理的思想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对维护和巩固家庭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今天,对我们每个家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家训》中对“德”高度重视,指出:“有德者虽年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虽年高于我,我必远之。”从中可以看出朱熹对,这与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以德为首”的教育思想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在朱熹看来,重视道德修身就同“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不可不慎哉!”他还就如何重德修身提出了许多深含哲理的见解。他认为“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这句话是指对别人善恶行为所持的态度,对行恶的人要抑制,对行善的人要宣传表扬他。他还进一步指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意思是指善事多么小也要积极而为,恶事多么小也不能为之。不要以为自己曾经做过善事而忽视小恶,就不拘小节。忽视小恶,让其存在和发展,就会变成大恶。不拘小节也会发展至变节;注意小节,细心修养,才能达到高风亮节。朱熹还认为,善心和恶念不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心灵河流中,人之所以有善恶之别,只是各自内心所禀的气有清浊厚薄之分,内心禀清气厚者,为善的可能性大,禀清气薄者,为恶的可能性大。

朱熹还进一步指出读书对修德的重要性: “诗书不可不读,礼义不可不知。”诗书是指“圣贤”之书,如《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儒家典籍。礼义是指“孝悌诚敬”,是说孝敬老人,诚实做人。他认为,读“圣书”才可以修德,识礼义才可以养气。人因读书而美丽,人因识礼而高雅。读书是文化教育,识礼是素质教育,读书识礼,二者不可偏废。

朱熹在《家训》中还进一步阐述了做人的行为准则,指出:“勿损人而利己”、“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以民为本,取利时决不能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人民利益,也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违法损德,当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相冲突时,应当顺之人民利益。并在此基础上,朱熹进一步拓展了重德修身的外延,他指出:“斯文不可不敬,患难不可不扶。守我之分者,礼也。”他认为,对有知识素养的人要敬重,对有困难的人要帮助,这些都是做人的本分。

朱熹不仅在家庭亲睦、人际和谐、重德修身等方面为我们作了理论上的精辟论述,而且在行动上也为后人提供了精神指向。

朱熹对父母的孝,感人至深。他少年失父,与母亲相依为命,他四十岁时母亲不幸病故,为守孝道,他筑寒泉精舍(又名方谷书院)于墓旁,在此著书立说,讲学授徒,直到守墓追孝三年期满。

朱熹对妻子的情感可谓感人至深。就在他临终前还抱着病体,咬紧牙关,握笔为亡妻刘清四写下一篇表达他至死不忘夫妻情的《墓祭文》:“岁序流易,雨露既濡,念尔音容,永隔泉壤。一觞之,病不能亲,谅尔有知,尚识予意”。可见真情挚爱溢于文中。

朱熹在教育子女方面也留下许多佳话。朱熹长子朱塾顽皮贪玩,朱熹唯恐朱塾在家不得专意,耽误学业,便送他远离膝下千里从师,赴婺州金华县(今浙江金华市)拜吕祖谦为师。临别前,朱熹还写下《训子从学贴》交付朱塾,贴中从日常生活小事到具体待人接物无不悉数训诫。可谓爱而有教,慈而施爱。有一次,朱熹到女婿黄干家中,黄干在外任职,其女儿朱兑因家贫只能准备葱汤麦饭招待久而不见的老父,心中实感内疚。朱熹知道女儿的心思,笑着对女儿说:“切莫介意,这菜肴不同一般,可称美味可口。”吃罢饭,朱熹走进书房,铺开宣纸,饱蘸浓墨,挥笔写下一首诗:“葱汤麦饭两相宜,葱补丹田麦疗饥。莫道此中滋味薄,前村还有未炊时。”女儿朱兑看过慈父这首诗,脸上顿露宽慰的笑容。后来这首诗成为黄氏家训,流芳于世。

朱熹在交友上,无论是志同道合的同仁,还是水火不相容的论敌,“举凡士子儒生、骚人墨客、羽士释子、田夫野老”,只要是有德者,都能视为知己。他的学生回忆说,朱熹“待野叟樵夫,如接宾客,略无分毫哇町。”他在任职浙东提举时官居五品,理学永康学派的陈亮仅为布衣,找上门来围绕“王霸义利”一辩便是十天,在后来十多年的岁月里,两人书信往来由论敌结为挚友。

朱熹一生淡泊名利,安守清贫,从不妄取不义之财。他一生生活不幸,幼年失父,中年丧偶,幼女夭折,胞妹早逝,晚年失子,生活相当贫困,其斋舍无以避风雨,赵汝愚悯其贫,欲为其盖房屋。他婉言谢绝曰:“此是私家斋舍,不当烦官司。”赵又怜其穷,愿从自己的俸禄中取一二周济之,也被朱熹连连辞谢。朱熹对他人惠赠的财物,于法有碍,一概以礼谢绝,然而与亲友的礼尚往来,却又慷慨相赠。吕祖谦妻故,陆游子亡,朱熹长期生活在农村,深知民众疾苦,从小心中就蕴藏着帮贫救困、忧世恤民的思想。朱熹为官时间不多,总揽仕历,按到职实算,为官方逾七年(任同安县主簿三年、任江西南康军两年、任提举浙东常平盐公事九个月,任知漳州一年、任知潭州兼湖南路安抚使两月余、任焕章阁侍讲四十六天)。朱熹为官内每到一处,极度重视荒政,他重农桑,兴水利,正经界,轻赋敛,惩贪官,治豪强,真个是民间疾苦“一枝一叶总关情”。他于1171年创建的社仓,奏请朝廷颁行诸路州军,救助了无数灾民,被誉为“先儒经济盛迹”。如今,朱子社仓仍然完好安在,向人们昭示着纯朴善良的朱熹救荒恤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