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春秋质疑》·十二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杨于庭撰。于庭字道行,全椒人。万历庚辰进士,官至兵部职方司郎中。此书之旨,以胡安国《春秋传》意主纳牖,褒讳抑损,不无附会。於《春秋》大义,合者十七,不合者十三。又於《左氏》、《公》、《穀》或采或驳亦不能悉当,因条举而论辨之。如胡氏谓春王正月乃以夏时冠周月,于庭则引《礼记》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有事於祖”,证日至之为冬至,即知周以子月为正月。又胡氏谓《经》不书公即位为未请命於王,于庭则引《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越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成公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据此则锡命皆在即位之后数年或数月,可知前此之未尝请命而皆书即位,胡说未可通。又胡氏以从祀先公为昭公,至是始得从祀於太庙,于庭则谓季氏靳昭公不得从祀,其事不见於三《传》,至冯山始创言之,胡氏不免於轻信。凡此之类,议论多为精确。固非妄攻先儒,肆为异说者比也。
明杨于庭撰。于庭字道行,全椒人。万历庚辰进士,官至兵部职方司郎中。此书之旨,以胡安国《春秋传》意主纳牖,褒讳抑损,不无附会。於《春秋》大义,合者十七,不合者十三。又於《左氏》、《公》、《穀》或采或驳亦不能悉当,因条举而论辨之。如胡氏谓春王正月乃以夏时冠周月,于庭则引《礼记》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有事於祖”,证日至之为冬至,即知周以子月为正月。又胡氏谓《经》不书公即位为未请命於王,于庭则引《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越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成公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据此则锡命皆在即位之后数年或数月,可知前此之未尝请命而皆书即位,胡说未可通。又胡氏以从祀先公为昭公,至是始得从祀於太庙,于庭则谓季氏靳昭公不得从祀,其事不见於三《传》,至冯山始创言之,胡氏不免於轻信。凡此之类,议论多为精确。固非妄攻先儒,肆为异说者比也。
目录
春秋质疑 四库本
作者:[明]杨于庭
类型:春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