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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著名家教选介(十五):嵇康、包拯、司马光《诫子书》(9)

家训包拯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1);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2)。不从吾志,非吾子孙(3)。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昭后世(4)。

(《包孝肃公集》)

附:

明志包拯

清心为治本(5),直道是身谋(6)。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为钩(7)。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8)。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9)

(《包孝肃公集》)

【作者介绍】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或称包文正,字希仁,庐州人(今安徽合肥肥东县人)。因朝廷曾授予龙图阁直学士、天章阁待制等衔,故人称“包待制”、“包龙图”。又因其其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又有“包青天”、“包黑头”等称号。

据《宋史·包拯传》和郑樵《通志》介绍:包拯是楚国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孙()。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读书耕田。父包令仪,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进士,官至刑部侍郎,致仕后返回原籍,赠太保。母宣氏,赠冯翔郡太夫人。由于家境殷实,包拯从小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二十八岁中进士,任命为大理寺评事。但包拯兄弟三人,长兄包莹、二兄包颖均早前去世,只存包拯一人所以他信守圣人“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没有就任,在家侍奉父母。后又任命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又一次放弃官职留在家里。改任监和州税,又不赴。直到仁宗天圣五年(1027)父母亡故后才出任天长(今安徽天长县)知县。由于清正廉洁,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康定元年(1040)以殿中丞出知端州。庆历三年(1043)回朝任监察御史里行走,两年后升任监察御史。庆历五年(1045)充任贺契丹正旦使,出使契丹。抗节陈词,有功于国。回国后历任工部员外郎、充河北转运使户部副使、天章阁待制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河北转运使,然后出知扬州、庐州、池州、江宁府。嘉祐元年(1056)回朝以右侍郎中权知开封府。嘉祐三年,迁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嘉祐四年,迁给事中,三司使;嘉祐六年,任枢密副使。七月死于任上。赠礼部尚书,谥“孝肃”。

包拯为人清正廉明,立朝刚毅有政声。在监察御史任上,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在三司户部副使任上,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以往一般都是由亲王、大臣兼任。历来京官难当,一是皇权可以随便干预地方事务,二是皇亲国戚都聚集在这里,仗势欺人,无理可讲。在北宋政权存在的一百多年间,出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个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理政,铁面无私,虽然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但是因为他行得正、坐得直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皇祐二年(1050),包拯升任天章阁待制,担任谏官。一上任,就将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请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此等等,朝廷亦多采纳施行。包拯对于自己的这一段经历曾做过十六字的总结:“披肝沥胆,冒犯威严,不知忌讳,不避怨仇”。

包拯尤以清廉公正,严惩贪官罪犯闻名于世。史传中传颂的有“三弹张尧佐”、“七斗王魁”、“参倒张方平”、“严惩张可久”、“抗命惩任弁”等许多惊心动魄、可歌可泣事迹:

张尧佐是宋仁宗宠妃张美人的伯父,没有什么才干,却凭借张美人的关系,官运亨通。最初,张尧佐被委任为“三司使”,身为谏官的包拯极力反对,向皇帝谏议说,像张尧佐这样的人,就连小官也没有资格做,更不用说“三司使”这样显赫的大官了。但仁宗爱屋及乌,不但不理会,反而又加封张尧佐为节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继续上谏,坚持怒责张尧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闻。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张尧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进谏,痛加陈词,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当面辩论起来,终于迫使皇帝罢了张尧佐的官。

三司使张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有一次,东京城一个名叫刘保衡的商人,开了一间酒坊,经营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麦,折合现钱一百多万贯,他一时拿不出,张方平下令刘保衡变卖家产抵偿欠债,同时,又趁人之危,用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刘保衡的家产。包拯获悉之后,大为震怒,认为张方平作为朝廷命官,却利用职权,巧取豪夺,罪不容恕,于是上书皇帝,弹劾张方平,张方平因此被罢官。

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利用职权,贩卖私盐一万多斤,在宋代是一项很严重的罪行。案情揭发后,张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审理。按法例,贩卖私盐的罪行轻重,是依照查获私盐的数量来定刑的。数量越多定罪越重。张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贩卖私盐,数量虽多,但是转手迅速,从来不留仓储,被查获的数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时,也无计可施。包拯主张不能过分拘泥成法,要严判张可久。他说,张可久身为转运使,竟然目无法纪,公然贩卖私盐,这种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须重判。在他的建议下,张可久受到严厉惩罚,被判流刑。

任弁在担任汾州知州时,利用职权,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为他织造驼毛缎匹;有的,为他做各种私人杂务。他的罪行被揭发时,占用的工役达二万三千六百多个,折合细绢一千六百余匹。根据宋朝的法律,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仅要做出赔偿,罚铜十斤,还要充军到三千里外的边疆去。但宋仁宗体恤任弁对朝廷有功,免去了他发配充军三千里外的刑罚。包拯上书据理力争,他说,作为知州这样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随便减轻对他的惩罚,迫使仁宗收回成命。

淮南转运使王逵出名的贪酷。为人又嫌贫爱富,话本小说和传统戏曲就有“王魁负桂英”。他出任地方官后,横行不法,随意增派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万贯。他把搜刮来的钱财,大量贿赂京官,谋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残忍,并且随意杀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转运使时,百姓闻风逃散,纷纷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宠信,官运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转运使的高职。包拯为民请命,七次上书朝廷罢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陈利害,甚至无意之间把唾沫喷到了皇帝的脸上。在包拯的不断弹劾下,王逵终于被罢免。

嘉祐元年(1056)包拯以右侍郎中权知开封府。开封知府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务,

以往一般都是由亲王、六部大臣兼任。历来京官难当,一是皇权可以随便干预地方事务,二是皇亲国戚都聚集在这里,仗势欺人,无理可讲。在北宋政权一百多年间,出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个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但包拯在开封知府两年多任期内,秉公理政,铁面无私,虽然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但是因为他行得正、坐得直,谁也拿他没有办法。以致当时京师流传:“关节不到,阎罗老包”。

至于民间流传的还有陈州放粮、处死贪污救灾粮款的刘国丈儿子和女婿,连皇上出面说清都不准。又用龙头铡处死铡嫌贫爱富企图杀死前妻秦香莲和两个孩子的当朝驸马陈世美,以及一些明察秋毫的断案故事。

有《包拯集》。

包公任开封府尹大堂上的三台铜铡(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合肥包河香花墩包拯读书处的“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