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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四库本

隋书 四库本

作者:[唐]魏徵

类型:正史类

简介
    唐魏徵等奉敕撰。贞观三年,诏徵等修隋史。十年成纪传五十五卷。十五年又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志。显庆元年,长孙无忌上进。据刘知几《史通》所载,撰《纪传》者为颜师古、孔颖达。(案:《集古录》据《颖达墓碑》,谓碑称与魏郑公同修《隋书》,而传不著。盖但据《旧唐书》言之,未考知几书也。)撰《志》者为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令狐德棻。案:宋刻《隋书》之后有天圣中校正旧跋,称同修《纪传》者尚有许敬宗,同修《志》者尚有敬播。至每卷分题,旧本十《志》内惟《经籍志》题侍中郑国公魏徵撰。《五行志序》或云褚遂良作。《纪传》亦有题太子少师许敬宗撰者。今从众本所载,《纪传》题以徵、《志》题以无忌云云。是此书每卷所题撰人姓名。在宋代已不能画一。至天圣中重刊,始定以领修者为主,分题徵及无忌也。其《纪传》不出一手,间有异同。如《文帝本纪》云“善相者赵昭”,而《艺术传》则作“来和”。又《本纪》云“以贺若弼为楚州总管”,而弼本传则作“吴州”。盖卷帙浩繁,牴牾在所不免。至顾炎武《日知录》所摘《突厥传》中上言沙钵略可汗击阿波破擒之,下言雍虞闾以隋所赐旗鼓西征阿波,敌人以为隋兵所助,多来降附,遂生擒阿波一条,则疑上文本言击阿波破之,传写误衍一“擒”字。炎武以为一事重书,似未必然也。其十《志》最为后人所推,而或疑其失於限断。考《史通·古今正史篇》,称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仍以秘书监魏徵总知其务。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合为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书成,下於史阁,惟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云云。是当时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本连为一书,十《志》即为五史而作,故亦通括五代。其编入《隋书》,特以隋於五史居末,非专属隋也。后人五史各行,十《志》遂专称《隋志》,实非其旧。乃议其兼载前代,是全不核始末矣。惟其时《晋书》已成,而《律历志》所载《备数》、《和声》、《审度》、《嘉量》、《衡权》五篇,《天文志》所载《地中》、《晷影》、《漏刻》、《经星》、《中宫二十八舍》、《十煇》诸篇,皆上溯魏、晋,与《晋志》复出,殊非史体。且同出李淳风一人之手,亦不应自剿己说。殆以《晋书》不在五史之数,故不相避欤。《五行志》体例与《律历》、《天文》二志颇殊,不类淳风手作。疑宋时旧本题褚遂良撰者,未必无所受之。《地理志》详载山川,以定疆域。《百官志》辨明品秩,以别差等。能补萧子显、魏收所未备。惟《经籍志》编次无法,述经学源流,每多舛误。如以《尚书二十八篇》为伏生口传,而不知伏生自有《书》教齐、鲁间。以《诗序》为卫宏所润益,而不知传自毛亨。以《小戴礼记》有《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为马融所增益,而不知刘向《别录礼记》已载此三篇。在十《志》中为最下。然后汉以后之艺文,惟藉是以考见源流,辨别真伪,亦不以小疵为病矣。
目录
正文
目录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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