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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书类
大唐开元礼 四库本
作者:[唐]萧嵩
△《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唐太子太师同中书门下三品兼中书令萧嵩等奉敕撰。杜佑《通典》及新旧《唐书·礼志》称:“唐初礼司无定制,遇有大事,辄制一仪,临时专定。开元中,通事舍人王岩上疏,请删削《礼记》旧文,益以今事。集贤学士张说奏:‘《礼记》不刊之书,难以改易,请取贞观、显庆礼书折衷异同,以为唐礼。’乃诏右散骑常侍徐坚、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本撰述,历年未就。至萧嵩为学士,复奏起居舍人王仲邱等撰次成书,由是唐之五礼始备。”即此本也。其书卷一至卷三为《序例》,卷四至七十八为《吉礼》,卷七十九至八十为《宾礼》,卷八十一至九十为《军礼》,卷九十一至一百三十为《嘉礼》,卷一百三十一至一百五十为《凶礼》。凶礼古居第二,而退居第五者,用贞观、显庆旧制也。贞元中,诏以其书设科取士,习者先授太常官,以备讲讨,则唐时已列之学官矣。新旧《唐书·礼志》皆取材是书,而所存仅十之三四。杜佑撰《通典》,别载《开元礼纂类》三十五卷,比《唐志》差详,而节目亦多未备。其讨论古今,斟酌损益,首末完具,粲然勒一代典制者,终不及原书之赅治。故周必大序称“朝廷有大疑,稽是书而可定;国家有盛举,即是书而可行。诚考礼者之圭臬也”。《新唐书·艺文志》载修《开元礼》者尚有张烜、陆善经、洪孝昌诸人名,而《通典·纂类》中所载五岳、四渎名号,及《衣服》一门,间有与此书相出入者。盖传写异文,不能画一。既未详其孰是,今亦并仍原本录之,不复窜改,庶几不失阙疑之义焉。
正文
原序
考略
目录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十
卷一百十一
卷一百十二
卷一百十三
卷一百十四
卷一百十五
卷一百十六
卷一百十七
卷一百十八
卷一百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卷一百四十八
卷一百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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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8 05: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