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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类
周礼注疏 四库本
作者:[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周礼注疏》·四十二卷(内府藏本)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玄有《易注》,已著录。公彦,洺州永年人。永徽中,官至太学博士。事迹具《旧唐书·儒学传》。《周礼》一书,上自河间献王。於诸经之中,其出最晚。其真伪亦纷如聚讼,不可缕举。惟《横渠语录》曰:“《周礼》是的当之书,然其间必有末世增入者。”郑樵《通志》引孙处之言曰“周公居摄六年之后,书成归丰,而实未尝行。盖周公之为《周礼》,亦犹唐之显庆、开元礼,预为之以待他日之用,其实未尝行也。惟其未经行,故仅述大略,俟其临事而损益之。故建都之制,不与《召诰》、《洛诰》合,封国之制,不与《武成》、《孟子》合,设官之制,不与《周官》合,九畿之制,不与《禹贡》合”云云(案此条所云,惟《召诰》、《洛诰》、《孟子》显相舛异,至《禹贡》乃唐虞之制,《武成》、《周官》乃梅赜古文《尚书》,《王制》乃汉文帝博士所追述,皆不足以为难,其说盖离合参半),其说差为近之,然亦未尽也。夫《周礼》作於周初,而周事之可考者,不过春秋以后。其东迁以前三百馀年,官制之沿革,政典之损益,除旧布新,不知凡几。其初去成、康未远,不过因其旧章,稍为改易。而改易之人,不皆周公也。於是以后世之法窜入之,其书遂杂。其后去之愈远,时移势变,不可行者渐多,其书遂废。此亦如后世律令条格,率数十年而一脩,脩则必有所附益。特世近者可考,年远者无徵,其增删之迹,遂靡所稽,统以为周公之旧耳。迨乎法制既更,简编犹在,好古者留为文献,故其书阅久而仍存。此又如开元《六典》、政和《五礼》,在当代已不行用,而今日尚有传本,不足异也。使其作伪,何不全伪六官,而必阙其一,至以千金购之不得哉?且作伪者必剽取旧文,借真者以实其赝,古文《尚书》是也。刘歆宗《左传》,而《左传》所云《礼经》,皆不见於《周礼》。《仪礼》十七篇,皆在《七略》所载古经七十篇中;《礼记》四十九篇,亦在刘向所录二百十四篇中。而《仪礼·聘礼》宾行饔饩之物、禾米刍薪之数、笾豆簠簋之实、鉶壶鼎瓮之列,与《掌客》之文不同。又《大射礼》天子、诸侯侯数、侯制与《司射》之文不同。《礼记·杂记》载子、男执圭与《典瑞》之文不同。《礼器》天子、诸侯席数与《司几筵》之文不同。如斯之类,与二《礼》多相矛盾。歆果赝托周公为此书,又何难牵就其文,使与经传相合,以相证验,而必留此异同,以启后人之攻击?然则《周礼》一书不尽原文,而非出依托,可概睹矣。《考工记》称郑之刀,又称秦无庐,郑封於宣王时,秦封於孝王时,其非周公之旧典,已无疑义。《南齐书》称:“文惠太子镇雍州,有盗发楚王冢,获竹简书,青丝编,简广数分,长二尺有奇,得十馀简,以示王僧虔。僧虔曰:是科斗书《考工记》。”则其为秦以前书亦灼然可知。虽不足以当《冬官》,然百工为九经之一,其工为九官之一,先王原以制器为大事,存之尚稍见古制。俞庭椿以下,纷纷割裂五官,均无知妄作耳。郑《注》《隋志》作十二卷,贾《疏》文繁,乃析为五十卷,《新、旧唐志》并同。今本四十二卷,不知何人所并。玄於三《礼》之学,本为专门,故所释特精。惟好引纬书,是其一短。《欧阳修集》有《请校正五经札子》,欲删削其书。然纬书不尽可据,亦非尽不可据,在审别其是非而已,不必窜易古书也。又好改经字,亦其一失。然所注但曰“当作某”耳,尚不似北宋以后连篇累牍,动称错简,则亦不必苛责於玄矣。公彦之《疏》,亦极博核,足以发挥郑学。《朱子语录》称“《五经》疏中,《周礼疏》最好。”盖宋儒惟朱子深於《礼》,故能知郑、贾之善云。
正文
目录
周礼正义序
序周礼废兴
周礼注疏原目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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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9 07: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