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通典》·二百卷(内府藏本)
唐杜佑撰。佑字君卿,京兆万年人。以荫补济南参军事,历官至检校司徒、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太保,致仕,谥安简。事迹具《唐书》本传。先是,刘秩仿《周官》之法,摭拾百家,分门诠次,作《政典》三十五卷。佑以为未备,因广其所阙,参益新礼,勒为此书。凡分八门:曰《食货》,曰《选举》,曰《职官》,曰《礼》,曰《乐》,曰《兵刑》,曰《州郡》,曰《边防》。每门又各分子目。序谓既富而教,故先《食货》。行教化在设官,任官在审才,审才在精选举,故《选举》、《职官》次焉。人才得而治以理,乃兴礼乐,故次《礼》、次《乐》。教化隳则用刑罚,故次《兵》、次《刑》。设《州郡》分领,故次《州郡》,而终之以《边防》。所载上溯黄、虞,讫於唐之天宝。肃、代以后,间有沿革,亦附载注中。其中如《食货门》之《赋税》,载《周官》贡赋,而太宰所掌九贡之法失载。载北齐租调之法,河清三年令民十八受田输租调,而露田之数失载。钱币不载陈永定元年制四柱钱法,榷酤不载后周榷酒坊法。《选举门》不载齐明帝时制士人品第有九品之科,小人之官复有五等法。《考绩》不载宋、齐间治民之官以三年、六年为小满迁换法。《职官门》如《周礼·地官》有舍人上士二人掌平宫中之政,乃云中书舍人魏置。又《隋书》大业时改内史监为内书监,乃仅云改“内史侍郎”为内书侍郎。又集贤殿书院载梁有文德殿藏书,不知宋已有总明观藏书之所。似此之类,未免间有挂漏。《兵门》所列诸子目,如分《引退取之》、《引退佯败取之》为二门,分《出其不意》、《击其不备》、《攻其不整》为三门,未免稍涉繁冗。而火兽、火鸟之类,尤近於戏剧。《州郡门》分九州以叙沿革,而信都郡冀州当属兖,而误属冀。又极诋《水经》及郦道元《水经注》为僻书,诡诞不经,未免过当。《边防门》所载多数万里外重译乃通之国,亦有仅传其名不通朝贡者。既不临边,亦无事於防,题曰《边防》,名实亦舛。然其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兹编其渊海矣。至其各门徵引《尚书》、《周官》诸条,多存旧诂。如《食货门》引《尚书》“下土坟垆”注,谓“垆,疏也”。与孔疏所引《说文》“黑刚土也”互异。又“瑶琨筱簜”注,筱,竹箭;簜、大竹。亦传疏所未备。《职官门》引《周官》太宰之属有司会,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注云:“逆谓受也,受而钩考之,可知得失多少。”较贾公彦疏颇为明晰。似此之类,尤颇有补於经训。宋郑樵作《通志》,与马端临作《文献通考》,悉以是书为蓝本。然郑多泛杂无归,马或详略失当,均不及是书之精核也。
唐杜佑撰。佑字君卿,京兆万年人。以荫补济南参军事,历官至检校司徒、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太保,致仕,谥安简。事迹具《唐书》本传。先是,刘秩仿《周官》之法,摭拾百家,分门诠次,作《政典》三十五卷。佑以为未备,因广其所阙,参益新礼,勒为此书。凡分八门:曰《食货》,曰《选举》,曰《职官》,曰《礼》,曰《乐》,曰《兵刑》,曰《州郡》,曰《边防》。每门又各分子目。序谓既富而教,故先《食货》。行教化在设官,任官在审才,审才在精选举,故《选举》、《职官》次焉。人才得而治以理,乃兴礼乐,故次《礼》、次《乐》。教化隳则用刑罚,故次《兵》、次《刑》。设《州郡》分领,故次《州郡》,而终之以《边防》。所载上溯黄、虞,讫於唐之天宝。肃、代以后,间有沿革,亦附载注中。其中如《食货门》之《赋税》,载《周官》贡赋,而太宰所掌九贡之法失载。载北齐租调之法,河清三年令民十八受田输租调,而露田之数失载。钱币不载陈永定元年制四柱钱法,榷酤不载后周榷酒坊法。《选举门》不载齐明帝时制士人品第有九品之科,小人之官复有五等法。《考绩》不载宋、齐间治民之官以三年、六年为小满迁换法。《职官门》如《周礼·地官》有舍人上士二人掌平宫中之政,乃云中书舍人魏置。又《隋书》大业时改内史监为内书监,乃仅云改“内史侍郎”为内书侍郎。又集贤殿书院载梁有文德殿藏书,不知宋已有总明观藏书之所。似此之类,未免间有挂漏。《兵门》所列诸子目,如分《引退取之》、《引退佯败取之》为二门,分《出其不意》、《击其不备》、《攻其不整》为三门,未免稍涉繁冗。而火兽、火鸟之类,尤近於戏剧。《州郡门》分九州以叙沿革,而信都郡冀州当属兖,而误属冀。又极诋《水经》及郦道元《水经注》为僻书,诡诞不经,未免过当。《边防门》所载多数万里外重译乃通之国,亦有仅传其名不通朝贡者。既不临边,亦无事於防,题曰《边防》,名实亦舛。然其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兹编其渊海矣。至其各门徵引《尚书》、《周官》诸条,多存旧诂。如《食货门》引《尚书》“下土坟垆”注,谓“垆,疏也”。与孔疏所引《说文》“黑刚土也”互异。又“瑶琨筱簜”注,筱,竹箭;簜、大竹。亦传疏所未备。《职官门》引《周官》太宰之属有司会,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注云:“逆谓受也,受而钩考之,可知得失多少。”较贾公彦疏颇为明晰。似此之类,尤颇有补於经训。宋郑樵作《通志》,与马端临作《文献通考》,悉以是书为蓝本。然郑多泛杂无归,马或详略失当,均不及是书之精核也。
目录
正文
- 御制重刻通典序
- 上谕
- 职名
- 提要
- 原序
- 总目
- 卷一
- 卷二
- 卷三
- 卷四
- 卷五
- 卷六
- 卷七
- 卷八
- 卷九
- 卷十
- 卷十一
- 卷十二
- 卷十三
- 卷十四
- 卷十五
- 卷十六
- 卷十七
- 卷十八
- 卷十九
- 卷二十
- 卷二十一
- 卷二十二
- 卷二十三
- 卷二十四
- 卷二十五
- 卷二十六
- 卷二十七
- 卷二十八
- 卷二十九
- 卷三十
- 卷三十一
- 卷三十二
- 卷三十三
- 卷三十四
- 卷三十五
- 卷三十六
- 卷三十七
- 卷三十八
- 卷三十九
- 卷四十
- 卷四十一
- 卷四十二
- 卷四十三
- 卷四十四
- 卷四十五
- 卷四十六
- 卷四十七
- 卷四十八
- 卷四十九
- 卷五十
- 卷五十一
- 卷五十二
- 卷五十三
- 卷五十四
- 卷五十五
- 卷五十六
- 卷五十七
- 卷五十八
- 卷五十九
- 卷六十
- 卷六十一
- 卷六十二
- 卷六十三
- 卷六十四
- 卷六十五
- 卷六十六
- 卷六十七
- 卷六十八
- 卷六十九
- 卷七十
- 卷七十一
- 卷七十二
- 卷七十三
- 卷七十四
- 卷七十五
- 卷七十六
- 卷七十七
- 卷七十八
- 卷七十九
- 卷八十
- 卷八十一
- 卷八十二
- 卷八十三
- 卷八十四
- 卷八十五
- 卷八十六
- 卷八十七
- 卷八十八
- 卷八十九
- 卷九十
- 卷九十一
- 卷九十二
- 卷九十三
- 卷九十四
- 卷九十五
- 卷九十六
- 卷九十七
- 卷九十八
- 卷九十九
- 卷一百
- 卷一百一
- 卷一百二
- 卷一百三
- 卷一百四
- 卷一百五
- 卷一百六
- 卷一百七
- 卷一百八
- 卷一百九
- 卷一百一十
- 卷一百十一
- 卷一百十二
- 卷一百十三
- 卷一百十四
- 卷一百十五
- 卷一百十六
- 卷一百十七
- 卷一百十八
- 卷一百十九
- 卷一百二十
- 卷一百二十一
- 卷一百二十二
- 卷一百二十三
- 卷一百二十四
- 卷一百二十五
- 卷一百二十六
- 卷一百二十七
- 卷一百二十八
- 卷一百二十九
- 卷一百三十
- 卷一百三十一
- 卷一百三十二
- 卷一百三十三
- 卷一百三十四
- 卷一百三十五
- 卷一百三十六
- 卷一百三十七
- 卷一百三十八
- 卷一百三十九
- 卷一百四十
- 卷一百四十一
- 卷一百四十二
- 卷一百四十三
- 卷一百四十四
- 卷一百四十五
- 卷一百四十六
- 卷一百四十七
- 卷一百四十八
- 卷一百四十九
- 卷一百五十
- 卷一百五十一
- 卷一百五十二
- 卷一百五十三
- 卷一百五十四
- 卷一百五十五
- 卷一百五十六
- 卷一百五十七
- 卷一百五十八
- 卷一百五十九
- 卷一百六十
- 卷一百六十一
- 卷一百六十二
- 卷一百六十三
- 卷一百六十四
- 卷一百六十五
- 卷一百六十六
- 卷一百六十七
- 卷一百六十八
- 卷一百六十九
- 卷一百七十
- 卷一百七十一
- 卷一百七十二
- 卷一百七十三
- 卷一百七十四
- 卷一百七十五
- 卷一百七十六
- 卷一百七十七
- 卷一百七十八
- 卷一百七十九
- 卷一百八十
- 卷一百八十一
- 卷一百八十二
- 卷一百八十三
- 卷一百八十四
- 卷一百八十五
- 卷一百八十六
- 卷一百八十七
- 卷一百八十八
- 卷一百八十九
- 卷一百九十
- 卷一百九十一
- 卷一百九十二
- 卷一百九十三
- 卷一百九十四
- 卷一百九十五
- 卷一百九十六
- 卷一百九十七
- 卷一百九十八
- 卷一百九十九
- 卷二百
通典 四库本
作者:[唐]杜佑
类型:政书类